

建筑企业想要发展,建筑资质是必须的,否则寸步难行。由于过程较复杂,好多企业不小心会犯一些错误,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建筑资质中千万不能有的四大行为,否则后果很严重!
一、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。今年以来,从住建部发布的公告中看,资质申请被否决的比例是非常高的。而且,也陆续有企业由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发现而被取消了建筑资质。建筑资质被取消,还会影响企业的用,导致企业一定期限内不能再申报建筑资质。
二、超资质越等级承接工程业务。每类资质、每一等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都是不同的,企业必须在所持有资质范围内承接工程。有些企业经不住诱惑,也抱着侥幸心理,超资质超等级承揽工程,结果不但会造成所承揽的工程不被认可,而且还可能因为违规导致升级失败。
三、违法分包工程。企业如果需要把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分包,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,而不允许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,否则就是违法分包,可能会导致资质降级或者吊销,也会导致升级失败。
四、未及时资质变更和延续。当企业的注册地址、注册资本金、法人代表、注册建造师等因素发生变化,一般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提请资质变更。如果不及时资质变更,将会影响资质使用,严重的话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。另外,资质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,如果到期不及时申请延期,资质过期后再承接工程,就等于是无资质承接工程,是严重的违规行为。
资质申报作假,越级承接工程,违法分包工程,过时资质变更和延续,这几项违规行为一定要注意。一旦被纠察出来,损失不是别人,就是企业自己。建议企业在平时承包工程的时候要注意是否在自己的承包范围之内。资质到期,一定要记得延期或及时相关的变更。如果企业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,可以及时的委托给相关的公司;后期您有任何相关的建筑资质问题,欢随时联系我们。



筑建信息咨询服务(黑龙江省分公司)本着“一切以客户为中心,诚信经营,为客户提供价格实惠 设计资质产品的理念”,在确定 设计资质产品质量的前提下,大批量采购货物取得低成本的货物,并尽量减少货物流通的环节,从而减少成本与客户共享价值。 如阁下欲垂询或订购 设计资质产品,可致电,传真或者电邮给敝司。我们将会尽快的回复。


地基基础资质转让必须做好这3个变更!
1、法人代表变更
法人代表做为企业行使职责权力的责任人,等于企业的对外开放意味着,在具体情况中,法定代表人就是说企业的投资人和创始人。当一家企业转让给此外一个行为主体时,立即造成 的是责任人产生变化,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务必进行变更,不然不可以称之为出让。
在法人代表进行变更时,要出示申请报告、改动后的企业章程、委托授权书、股东会议决议,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、新一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证明和身份证等原材料。
2、税务息变更
现如今推行三证合一,税务变更和工商登记合为一体。可是,企业转让后,仍必须到税收单位去备案备案。公司在进行法人代表变动后,会获得新的企业营业执照,随后再凭企业营业执照和别的有关原材料到税收单位开展备案。
3、银行帐户变更
银行帐户和公司密切相关,公司法人变更后,对公账户还要变动。
另外,重要的是变动税务登记证,税务登记证是由中央人民银行授予的有效,包括企业名字、法人代表、开户行、银行开户账户等众多息内容。因而要是公司法人变更,金融机构也务必变动。
地基基础资质转让步骤:
(1)公司在申报申请书原材料前,应 登陆省建筑业企业在网上周刊系统软件/公司资质智能管理系统/企业资质变动/填好变动事宜并明确变动,进行网上、数据息提交;
(2)县区建管单位审批签名;
(3)市建管处审批;
(4)省审批公司的名字变动到省建管局审批申请;
(5)部审批公司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批申请



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17.1 一级资质标准
17.1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。
17.1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。
17.1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单体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(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)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17.2 二级资质标准
17.2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。
17.2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17.3 承包工程范围
17.3.1 一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17.3.2 二级资质
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
(1)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
注:
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








